一、项目名称:沈阳市国有低效工业用地调查
二、预算:共计100万元
三、项目概况:为完善沈阳市空间基础地理信息框架,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利用矢量数据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沈阳市国有低效工业用地现状调查工作。全面查清沈阳市国有低效工业用地数量、面积、分布、坐落、建筑密度、权属、规划等土地利用情况和企业性质、产业类型、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产业情况,摸清家底,建立界线清晰、现势性强的国有低效工业用地数据库,并深入分析低效工业用地的开发潜力。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完善沈阳市空间基础地理信息框架,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利用矢量数据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沈阳市国有低效工业用地现状调查工作。本项目共涉及沈阳市国有低效工业用地约为6800宗,面积约为210平方公里。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项目内容
1. 内业资料收集整理:收集、整合第三次国土调查过程成果、国有不动产登记发证数据库成果、遥感影像成果、规划成果、等数据资料,提取沈阳市全市域国有工业用地调查基础图斑,并整理相关数据作为调查参考数据。
2. 技术标准及工作方案编制:依据国家相关文件,制定项目所涉用地分类标准、细化技术指标等,根据沈阳市具体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3. 调查工作底图制作:将上述资料数据叠加分析处理,通过内业初步判读,预划调查单元,制作调查工作底图。
4. 基础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指布局散乱、设施落后、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的工业用地,按技术标准及实施方案要求,实地调查、核实、采集上述用地数量、坐落、类型、面积、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权属状况、经营状况、产业类型、转让意向以及城市建设规划等相关信息。
5. 调查数据汇总整理分析及建库:按设计要求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分析等,整理调查工作获取的国有工业用地状况,建立沈阳市国有工业用地数据库,并针对用地效能进行综合分析。
6. 调查报告与专题成果图件制作:结合国家省市政策,全面分析调查成果,编制调查分析报告和调查工作报告,制作专题成果图件。
十:资格条件
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需具有不动产测绘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支付60%
付款条件:提供项目成果、开具发票
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后支付40%
付款条件:验收(论证)意见或会议纪要、开具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不动产测绘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4日至2021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0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 李老师 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姜北 024-23382033
邮箱地址: lnzb119@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北
电 话: 024-233820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