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沈阳市沈河区育鹏小学(含幼儿园)位于沈河区长青街48号,占地面积12878平方米,建筑面积13338平方米,教职工100人,学生(幼儿)1268人。物业服务人员需求33人,其中食堂18人(学校14人、幼儿园4人)、保洁5人(学校4人、幼儿园1人),更夫2人(学校、幼儿园各一人),保育员7人(幼儿园)、维修工1人(幼儿园)。
二、项目需求:
采购文件要求
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服务的基本要求
1.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
2.各种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良好,运转正常。
3.会议、接待服务保障有力。
4.环境优美,卫生清洁、物品整洁、合理安排清洁时间。
5.保安监控、巡查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
6 能圆满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7.法律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事项
★服务详细要求
(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管理标准)
l 物业服务工作(不少于33人)
一、 幼儿园部分(全年服务12个月)
(一)幼儿园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
1、人员配备:保洁员1人。
2、人员要求:年龄50岁以下,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
※(保洁人员应具有健康证,复印件在投标书中,原件备查)
3、 职责范围:
⑴负责楼内各层走廊、卫生间、楼梯踏步台阶、墙裙、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⑵负责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多功能室的卫生清扫工作。
⑶负责每日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
4、管理标准:
⑴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无污渍。
⑵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⑶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⑷服务文明、规范、准时,仪表整洁。
(二) 更夫幼儿园夜间安全保卫工作
1、人员配备:更夫1人。
2、人员要求:年龄60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使用消防器材、灭火救灾、救援疏散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
3、职责范围:负责幼儿园夜间安全巡视、门岗值班等安全保卫、秩序管理工作。
4、管理标准:实行夜间值班及巡逻制度,熟悉幼儿园环境,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无差错服务,无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安防服务满意率达到100%。
(三) 幼儿园保育员工作
1、人员配备:保育员7人
2、人员要求:年龄50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思想修养,热爱幼儿及幼教事业。
3、职责范围:
⑴配合主班教师,全面、细致地照顾幼儿每日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生活卫生习惯。
⑵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经常保持活动室内空气的流通,保证幼儿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
⑶餐前用消毒水擦干净桌子,准备餐具、擦嘴巾,根据幼儿饭量随时添加饭菜,进餐时不催促幼儿,满足每个孩子的饭菜需求,餐后打扫等工作。
⑷在保健医及教师指导下,做好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
⑸在教师指导下,做好各项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及配合教师组织幼儿教育活动。
⑹重视幼儿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管理标准:热爱幼儿,关心、耐心、细心、热心对待幼儿,配合教师、保健医,全面、细致地照顾幼儿每日生活。做好保健、教育工作。
(四)幼儿园食堂伙食供应工作
1、 人员配备:4人。其中厨师1人,切配工1人,面点工1人,洗碗工1人。
2、 人员要求:
厨师聘用标准:年龄55岁以下,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书和健康证,有相关工作经验。
面点师聘用标准:年龄50岁以下,有中级及以上面点师证书和健康证,能制作各种面点。
※(食堂人员必须全部具备健康证,复印件在投标书中,原件备查。)
3、职责范围:负责幼儿园教师早、午餐及幼儿三餐供应工作。
4、管理标准:
⑴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⑵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绝不发生因食品、卫生等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映事件。
⑶餐饮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按规定做好每年的体检。
⑷厨师、面点师等岗位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⑸每季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及时调整服务方案,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⑹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工作人员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100%,测评满意率90%以上。
(五)幼儿园日常维护、维修工作。
1、人员配备:维修工1人
2、人员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0-40周岁;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具有电工证;具有一般水暖维修经验。具备良好的个人素养及职业道德。
3、职责范围:
⑴负责全园水、电的管理及维修,保证水电畅通(除停电、停水之外)。
⑵负责检查园内大型运动器械的保养工作以及各班级内的设施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⑶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接受园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4、管理标准:有较强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努力的做好本职工作。
二、小学部分
(一)学校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全年服务10个月)
1、人员配备:保洁员4人。
2、人员要求:年龄50岁以下,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
※(保洁人员应具有健康证,复印件在投标书中,原件备查。)
3、职责范围:
⑴负责办公楼内各楼层走廊、卫生间、楼梯踏步台阶、墙裙、卫生桶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⑵负责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多功能教室的卫生清扫工作。
⑶负责校园操场的清洁及冬季除雪工作。
⑷负责每日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
4、管理标准:
⑴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无污渍。
⑵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⑶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⑷服务文明、规范、准时。
(二)更夫夜间安全保卫工作(全年服务12个月)
1、人员配备:更夫1人。
2、人员要求:年龄60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使用消防器材、灭火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
3、职责范围:负责学校夜间安全巡视、门岗值班等安全保卫、秩序管理工作。
4、管理标准:实行夜间值班及巡逻制度,更夫要熟悉学校环境,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无差错服务,无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安防服务满意率达到100%。
(三)食堂伙食供应工作(全年服务10个月)
1、人员配置:14人。其中:厨师2人,切配工7人,面点工1人,洗碗工4人。
2、人员要求:
厨师聘用标准:年龄55岁以下,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书和健康证,有相关工作经验。
面点师聘用标准:年龄50岁以下,有中级及以上面点师证书和健康证,能制作各种面点。
※(食堂人员必须全部具备健康证,复印件在投标书中,原件备查。)
3、职责范围:负责学校师生早、午餐供应工作。
4、管理标准:
⑴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⑵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绝不发生因食品、卫生等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映事件。
⑶餐饮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按规定做好每年的体检。
⑷厨师、面点师等岗位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⑸每季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及时调整服务方案,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⑹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工作人员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100%,测评满意率90%以上。
★技术文件
、
资料的要求
一 严格审核录用物业项目的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查看原件)
二 要求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资料,保存完好。
三 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
★其它
一、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物业全部人员12小时之内到位,要求双方合同正式签订后在规定时间进场,全面完成对保洁卫生、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的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二、人员管理严格,管理服务到位,保证物业人员的稳定,不经业主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招聘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
三、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四、中标单位必须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采购单位不承担其责任。
五、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业主重大投诉事件,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六、采购单位依据物业公司在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每半年对物业公司进行一次全方面的考核评定,物业公司未能全面履行服务方案承诺,造成业主对服务不满意,业主有权依据考核标准终止合同。
七、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全部照价赔偿。
八、国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甲方不予调整物业费金额。因工作需要,甲方要求岗位人员减少,按实际减少人数计算,减少物业费。
九、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人民币),包括员工工资及社会“五险”、工会经费、医疗大额、残疾人保证金、意外险、服装费、餐费、保洁物料费、保洁设备、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中“社会五险”一律按照项目所需人员全员缴纳计算报价;)
十、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所派全部人员工资达到沈阳市政府最低工资标准。法定节假日及加班等费用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十一、本项目不得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2日至2021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1009691进行咨询。
2、供应商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及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如须提供原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邮寄)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纸质版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邮递至开标现场,或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育鹏小学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48号
联系方式: 024-24820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 02431090577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334210102000010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祁女士
电 话: 024310905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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