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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泉州永丰树脂有限公司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实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10-08 11:1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03206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原泉州永丰树脂有限公司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实施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4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AHCG2020004

项目名称:原泉州永丰树脂有限公司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实施项目

预算金额:911.760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1.760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原泉州永丰树脂有限公司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实施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FJAHCG2020004

二、项目名称:原泉州永丰树脂有限公司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实施项目

三、项目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玖佰壹拾壹万柒仟陆佰零叁元整(¥9117603.00元)凡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投标供应商需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一月份能体现缴费内容的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或社保机构印章;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6.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7.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15项。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采用子招投标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8日至2021年1013  17    30  分前, 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om)采取不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会

6.3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请于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内至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上传,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得参与投标。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0229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海易招”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om)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如遇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7.2签到、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报名号,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可和投标文件签到同时进行。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平台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电话:00595-968856)。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7.3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 数字证书以便投标时使用,办理CA 数字证书请联系平台客服。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联系电话:00595-968856 。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413室)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

十、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请务必202110211200前汇到本项目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前汇到无效。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1350 0101 0400 4413 4000 0000 002

10.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90000元整(下同)。

10.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一、本项目中标人应全部缴纳交易服务费,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试行)》“二、货物、服务类”差额累进制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三、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四、采购单位: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州海星小区扩建一期3号2层(双桉街100号)

      联 系 人:李志森           联系电话:18659526523

十五、监督单位: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与丰田街交叉路口向东南约100米(福建兴业银行泉州大厦)

      联系电话:0595-28008983

十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美仙山花苑20幢2508室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洛江支行

收款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丰泽分公司      

账    号:7660110182600005205

联 系 人:小张                   联系电话:19959829828

电子邮箱:fjf4@163.com

十七、本次采购解释权及招标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投标供应商需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一月份能体现缴费内容的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或社保机构印章;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6.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7.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8日  至 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413室)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州海星小区扩建一期3号2层(双桉街100号)        

联系方式:李志森、18659526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美仙山花苑20幢2508室            

联系方式:小张、19959829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森

电 话:  1865952652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永丰   泉州   地块   招标公告   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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