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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动迁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1-11-11 11: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42095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1-1
其他服务
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动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00
50,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本项目全部工作结束之日止。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标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动迁服务;

2.标的数量:分为3个包组;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


包组内容


中标候选人数量



1


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动迁服务(服务片区:桂城街道、丹灶镇)


1



2


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动迁服务(服务片区:狮山镇、大沥镇、西樵镇)


1



3


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动迁服务(服务片区:里水镇、九江镇)


1



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动迁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3家供应商进行服务。供应商成为中标人后,不意味着任务的获得,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供应商的具体项目数量和金额,根据各项目实施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

注: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3个包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1个或2个包组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包组1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为包组2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为包组3的中标候选人。

4.其他:

(1)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再对所投报子包的内容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动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动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供应商成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采购文件

公示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21年1111日- 2021年1118



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响应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2021年1111日8时30分至2021年1118日17 时30分)内完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供应商信息入库、本项目的登记以及下载采购文件(后缀为“.FSZF”,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只有完成上述程序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及电子响应文件提交。

(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http://ggzy.foshan.gov.cn/jdjg/ztxxk/rkzy/)栏目相关信息,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4)项目的登记流程:

①登录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jy.fsggzy.cn:3480/TPBidder/login.aspx),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进场)栏目下,通过“登记获取采购文件”模块,选择需要登记的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行操作。

②点击登记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右侧弹出可登记的项目,选择对应的项目后点击【登记】。

③进入页面后,投标单位可查阅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填写负责人等信息后,点击【确认登记】按钮完成登记操作

(5)下载采购文件流程:

登录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jy.fsggzy.cn:3480/TPBidder/login.aspx),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进场)栏目下,通过“采购文件下载”模块,选择需要下载的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行操作,下载后缀为“.FSZF”的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在上述第(2)规定的时间段内下载、备份并妥善保管后缀为“.FSZF”的采购文件,因没有下载或遗失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与解密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129日9:00-2021年122日9:00。

(2)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3)投标文件解密(开启):开标时,供应商在2021年122日9:00开始后30分钟内,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现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进场交易系统远程解密功能已完成开发,只接受远程解密,不接受响应供应商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解密),响应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进行解密的将导致投标失败,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询问、质疑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供应商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2021年122日9:00之前到账。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如供应商以投标保函(保单)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密封后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接收点,逾期送达的视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投标人(供应商、竞拍人)、评审(标)专家等办事人员进入交易(分)中心须出示粤康码绿码,并在现场填写疫情防控承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六路4号

联系方式:0757-8636987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蓝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东平路20号金百福都市广场F栋711室

联系方式:0757-8126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黄工

电  话:0757-81260317

佛山市蓝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charset=utf-8">
项目概况

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动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5-2021-15590

项目编号:440605-2021-15590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动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动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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