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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宏宇供热有限公司热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11-30 09: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东丰县宏宇供热有限公司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7701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东丰县宏宇供热有限公司热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丰县江城大路101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BTZBF2021-07-JS

项目名称:东丰县宏宇供热有限公司热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4053.208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53.208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 项目名称:东丰县宏宇供热有限公司热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对1#、2#、3#锅炉脱硝、除尘、脱硫及引风机系统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同时配套建设脱硫综合楼、脱硫脱硝烟囱塔各1座。新建建筑物占地面积261.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7.38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试运行等。

2.4 建设地点:东丰县东丰镇宏宇路100号,东丰县宏宇供热有限公司院内。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10日,共计178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10日,共计178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3.3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至 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丰县江城大路1010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 :00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丰县江城大路1010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套(二套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不可复印):(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7)被授权人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原件(提供备案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8)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9)招标人技术方案审查通过通知单;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和邮购款(含邮费)后2日内寄送。

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爱琴湾假日酒店3楼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东丰县宏宇供热有限公司热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宏宇供热有限公司热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由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审批【2021】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东丰县宏宇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丰县宏宇供热有限公司热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对1#、2#、3#锅炉脱硝、除尘、脱硫及引风机系统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同时配套建设脱硫综合楼、脱硫脱硝烟囱塔各1座。新建建筑物占地面积261.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7.38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试运行等。

2.4 建设地点:东丰县东丰镇宏宇路100号,东丰县宏宇供热有限公司院内。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10日,共计178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 :00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丰县江城大路1010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套(二套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不可复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被授权人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原件(提供备案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8)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招标人技术方案审查通过通知单;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和邮购款(含邮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爱琴湾假日酒店3楼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疫情期间投标申请人注意事项:

7.1在参与本次交易活动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测温、扫描“吉祥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相关工作。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宏宇供热有限公司

地址: 东丰镇东环路18号   

联系人:15943728599

电话: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丰县江城大路1010号    

邮编:136300                    

联系人:马兰                    

电话:1384371843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东丰县供热管理服务中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丰县宏宇供热有限公司     

地址:东丰镇东环路18号        

联系方式:余先生15943728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丰县江城大路1010号            

联系方式:马兰138437184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  1594372859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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