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 3.3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4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五金机电城17-17)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五金机电城17-1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如因疫情原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能到达现场参加开标大会,请准时将标书递交至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五金机电城17-17,并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参与视频会议。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解放路一段8-35
联系方式: 0416-5081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五金机电城17-17
联系方式: 0416-2881806
邮箱地址: LNjunyang@126.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75680188000191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女士
电 话: 0416-2881806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