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址:沈阳市皇姑崇山中路38号、沈阳市皇姑区荆江街8号。
2、服务面积:4.3万平方米。
二、项目委托管理事宜
1、卫生保洁服务。
2、秩序维护服务。
3、绿化服务。
4. 建筑物及校园维修服务。
三、主要岗位人员配置及要求(33人)
1、项目经理(1人)
要求:具有3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责任心强,任劳任怨,品行端正。
2、保洁人员(13人)
(1)保洁主管(1人)
要求: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2年以上管理经验,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保洁员(12人)
要求:年龄不超过周55岁,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3、秩序维护人员(15人)
(1)秩序维护员(9人)
要求: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使用消防器材、灭火救灾、救援疏散等基本知识技能。
(2)监控员(6人)
要求:年龄不超过55周岁,高中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无前科劣迹。
4、绿化人员(2人)
要求: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5、工程维修人员(2人)
要求: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一)保洁服务
室内保洁工作范围:
1、校内部分:园区建筑物内部以外的全部区域(如道路、广场、停车场),室内保洁工作范围:校区内下列9栋建筑(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
2、公共部分保洁工作、门玻璃、门外台阶、走廊、卫生间、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礼堂、外围操场。
3、所有卫生间内的蹲位、尿斗、镜子、洗手盆的保洁工作。
4、大、小会议室、礼堂。
室外保洁工作范围:
1、每天对室外垃圾箱及时进行垃圾收集、装袋(箱内垃圾不得超过三分之二),运到垃圾房;每周对垃圾筒、卫生箱内外水洗两次,投药消毒两次;垃圾实行装袋化,清运要日产日洁,不积存,由垃圾密封车运到沈阳市指定的垃圾处理场。
2、室外保洁人员每天对院内要“两扫一保”即:早扫、午扫、全日保洁,每隔半小时巡回清扫保洁一次,保持全天经常巡视。
3、各类室外体育场地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
4、学校举行各种大型活动、会议、接待检查、参观及临时性任务时,必须提前做好相关场所、场地的保洁工作。此外,活动期间保洁员必须听从学校的统一指挥、调动。学校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结束及时将场地清扫干净。
5、冬季雪后及时清扫校内的积雪,雪后24小时之内完成积雪清运,校内所有道路及广场、停车场上无雪堆。操场及体育场地48小时之内清除干净。72小时内保证校内无雪堆。
6、学校内所有垃圾清运由保洁公司负责。主要包括教学区、行政区、所产生的垃圾。保洁员每天应对以上区域所设置的垃圾点进行垃圾收集,运到学校垃圾房。定期有专用车辆运到指定地点。
要求:
1、卫生间保洁工作:崇山校区教学楼8个厕所,服装实训楼4个厕所,昆山校区18个卫生间,达到“八净”、“八无”的标准。“八净”即:墙砖净、地砖净、便池净、尿斗净、门窗玻璃净、窗台净、洗手盆净、整容净。“八无”即:四壁无尘、无污渍、玻璃污水渍、地面无杂物、无痰迹、手纸篓纸无落地、便池无便迹、室内无异味。
2、地面、便池每节课拖擦一次,每天早上水洗。
3、门窗玻璃内侧每天擦拭。
4、墙砖每周擦拭两次,保持光洁。
5、每个蹲位摆放一个纸篓。
6、定期消毒、每天喷洒空气清新剂。
7、尿斗须连续投放香球,不得间断。
8、洗手盆、拖布盆保持光洁,无污渍。
9、楼内卫生保洁工作及要求:
(1)每天早上对公共地面、门外台阶湿拖、油拖,日常随时拖擦;
(2)每天早上对步行楼梯、扶手进行湿拖、干拖,擦拭,日常随时拖抹;
(3)每天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门、窗及玻璃进行擦拭,保持光洁;
(4)每天对各种摆设、指示牌、电源开关等进行擦拭;
(5)每天对柱身、1.5米以下墙面进行擦拭;
(6)保洁服务范围内所有室内玻璃,每年至少全面擦洗一次。
10、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做好日常消杀及其它防疫有关工作。
(二)绿化服务
1、熟悉绿化养护的要求,定期对所辖绿化区域和绿化工具、设备进行巡查、记录、分析绿化的基本现状、存在的问题,做出短期的工作计划,对出现的养护工作疑难进行分析、总结,拿出解决办法;安排、协调绿化工作人员的养护工作。
2、清除绿地的杂草、石子、枯叶,修剪绿地边缘,剪平绿地,造型修剪乔灌木,防治病虫害,补死树死苗,浇水,施肥,处理草地鼠洞,毒杀草地蚂蚁,维护园林小品、雕塑和绿地设施完好。
(三)秩序维护服务
负责24小时监控值守和昼夜重点部位巡视工作,负责外来人员、车辆检查、登记, 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负责社会各界人员来校的引导及入院车辆摆放管理工作,负责日常外来信件、报刊等的接收及分发工作。
1、工作范围包括校园门卫、24小时监控及日常校园巡逻内容。
2、门卫岗负责外来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工作。对一切外来人员要文明用语、态度和蔼、认真询问,经有关部门人员同意后方可放入,并做好实名登记备查。
3、夜间负责重点部位的巡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夜间间隔2小时对所有楼房门窗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向总值班人员汇报,确秩序维护全无事故。
4、负责社会各界人员及车辆进入单位的引导、疏导工作。对外来人员办事须认真详细解答,做好人员、车辆停放位置的引路。
5、负责日常信件、报刊等的接收及分发工作。对挂号信件、邮件、报刊要及时分发,需登记的做好登记备查,接收工作要做到准确无误。
6、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临时性安全防卫工作。按工作需要安排,保证随叫随到。
7、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做好日常测温登记及其它防疫有关工作。
(四)监控员服务
监控值班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熟悉消防和监控器材的使用方法,紧急情况下能采取相应的措施。每天要进行巡查,发现安全设施损坏及时通报维修,对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看管工作。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不得睡觉、看书、玩游戏、 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校长同意不许任何人查看监控录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置。
1、做好各楼的防火、防盗工作;
2、做好重点位的巡视:如实训教室、机房等;
3、做好各楼的清楼工作,无学校批准不允许任何人在楼内逗留;
4、各楼层走廊及厕所的门窗,及时锁门,按时开门;
5、按照学校要求,维护好校内的监控设施;
6、防火巡查工作,每天至少巡查一次,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存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7、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掌握一定的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8、由于监控员玩忽职守,空岗、离岗、顶岗造成学校失火等恶性事故及重大影响事件,视情节学校将对值班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出经济赔偿和1~5倍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承担校方提供监控员业务所使用的办公设备、设施(如桌椅凳、空调、计算机设备等)、通讯工具、照明设施等的正常使用;故意损坏、恶意使用或丢失全额赔偿。
(五)建筑物及校园维修服务
1、按时完成建筑物和校园内各项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严格遵守安全操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接到报修单后,要及时维修,按时完成维修任务,不得无故拖延,并认真做好记录。
3、熟悉辖区内供电、供水、供暖、照明等系统的容量及线路的进出走向,熟悉所属变电所、换热站、蓄水池等,熟悉校园内各种设备的设置及运行使用情况等。
4、做好园区内和建筑物基础设施的保养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5、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主动同供电、供水、供暖等部门联系,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全力组织抢修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6.维修维护、抢修工作结束后,应主动清理现场工作杂物,然后及时通知保洁人员进行细致清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其他说明
(一)清洁设备、清扫保洁工具、各种清洁用品、消毒药品等均由中标方承担。
工具材料清单(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序号
品名
1
笤帚
2
扫帚
3
撮子
4
抹布
5
百洁布
6
洁厕刷
7
大扳刷
8
清洁桶
9
手套
10
水靴
11
垃圾袋
12
洁厕剂
13
洗衣粉
14
洗涤剂
15
安全巡视人员手电
16
中性清洗剂
17
硬质量地面清洗剂
18
胶皮手套
19
除雪板
20
安保人员雨衣
(二)垃圾袋、手纸篓等均由中标方承担。
(三)物业工作人员所使用办公用品均由中标方承担。
(四)服务人员的服装用由中标方承担。
(五)服务人员使用的专业设备(由中标单位提供的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六)服务中出现的不可预见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七)采购人除支付中标时的标的额外,无任何其它补贴。
(八)每季度提交物业管理专题报告,春秋季指定设备维修及维护计划。物业保障服务涵盖秩序维护、保洁、绿化等项目。具备精干全面的专业技术队伍和相应的高水平管理人才。
(九)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更换需要征得校方同意。
(十)若服务人员数量不足33人时,以实际的人员数量结算物业服务费。
(十一)投标价格应为含税价格,采购人不另行支付税金。
(十二)其他约定
1、学校将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承担违约责任。
2、学校每季度对物业服务人员服务质量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综合满意率必须达到80%以上,低于80%,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进行整改;综合满意率低于75%,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3、物业服务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违返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调解与处理,校方不承担责任。
5、中标物业公司人员可在学校食堂就餐,费用自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2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递交至沈阳市21世纪大厦南门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轻工艺术学校
地 址: 崇山中路38号
联系方式: 024-26715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枫
电 话: 024-22896613、2289004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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