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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
时间:2021-04-02 10: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财政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 5116032021000036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2021年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266号华达商城12楼1208号 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250万元(土地储备 :15万元/个;其他类(如乡村振兴、城镇基础设施、医院、学校等项目):23.5万元/个)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一、服务名称: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2021年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二、服务范围:1、土地储备 ,2、其他类(如乡村振兴、城镇基础设施、医院、学校等项目)三、服务要求:1、编制资料清单 罗列本次专项债券申请所需的资料清单。 2、实施方案编制 开展尽职调查和资料搜集(包括现场踏勘、向政府相关部门调研访谈等,详细了解项目情况搜集方案编制需要的资料)。 财务测算。 编制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基本情况 (2)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3)项目预期收益、成本及融资平衡情况; (4)项目融资计划; (5)潜在影响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结果的各种风险评估; (6)信息披露计划。 3、财务评估报告 出具实施方案的财务评估报告,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发展情况、债券发行和还本付息计划、债务偿还现金流、发债项目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财务风险等进行评估。 4、法律意见书 将本项目实施方案交律师事务所,出具实施方案的法律意见书,保证本项目的实施方案通过律师事务所的评价报告,且自行承担相关评估费用,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债券发行主体资格、项目业主情况、发行的实质条件、发债相关文件与合约的合法合规性、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发债法律风险等进行评价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配合省财政厅完善和修改相关资料 全程协助项目实施机构配合省财政厅的要求完善和修改与本次专项债发行有关的资料。四、服务时间:在采购人按照清单准备好资料后,按省财政厅要求时间提交项目的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五、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谢平(组长)、刘荣仙、段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由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人民币2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QFQ202111030100043;2、监督机构: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760252; 3、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5、 土地储备数量:1个;其他类(如乡村振兴、城镇基础设施、医院、学校等项目)数量:10个。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 地址: 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与中兴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826-2889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先生 张女士;联系电话:028-87088759、86257883、86115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段老师 电话: 0826-288937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十一、其他事项: 见详细内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四川 项目 竞争性 债券 上一篇: 关于恩施市屯堡乡马者村朱家堰塘治理工程终止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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