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翔安区中小学共享图书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委托,厦门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213]XMZC[GK]2022004、翔安区中小学共享图书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翔安区中小学共享图书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7-27 09:1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3]XMZC[GK]2022004 项目名称:翔安区中小学共享图书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项) | 否 | 共享图书 | 3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第一章中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证明材料。 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的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投标人填报的企业类型与划型标准不对应的,无法认定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即可。投标人不得删减、更改《声明函》的格式内容,否则无法认定。若填报的数据与投标人自己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数据有出入的,无法认定。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信用查询 描述: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资格审查人员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资格审查人员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⑦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2)明细:关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描述:(1)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且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2)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http://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7-06 11:15至2022-07-21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7-27 09:15(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 C区开标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具体收标窗口详见大厅信息屏显示内容。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2801号 联系方式:0592-7082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66号607室 联系方式:13606031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 电 话:13606031882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07-0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小学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区中 图书 日翔安
上一篇: 2022年7月6日福清市宏路街道宗地2018拍-14号地块“融侨锦江二期”店铺与停车位出租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