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生物安全柜(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采购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2-11-26 至 2022-12-02 | 撰写单位: |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撰写人: | 刘鑫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生物安全柜(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生物安全柜(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64390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生物安全柜(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50,000.00 最高限价(元):2,8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生物安全柜技术参数(进口19台,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一 主要技术参数 1 ClassⅡ A2型生物安全柜,30%外排,70%循环。 2 HEPA高效过滤器过滤MPPS(0.12-0.3微米粒子)效率达≥99.995%。 ★3通过NSF/ANSI Std.No.49及EN12469认证。 ★4安全柜柜体外部及内腔均为304系列不锈钢材料制作,内体三面一次成型,操作台面耐酸、耐碱、耐腐蚀,整个柜体内外可耐无限次过氧化氢消毒。 5控制系统包括:风机开关、荧光灯/紫外灯开关、工作区电源开关、报警器开关。 6安全柜实时显示进风及层流风速、温度、时间,并可显示定时器、过滤器寿命等信息。 7斜面操作前窗,减少反光,视线清晰。 ★8零泄漏气流系统,风机和过滤器之间采用软连接密闭,抗菌型PVC材质,防止污染物泄漏及交叉污染,在工作区形成宁静的、均匀向下的气流,真正层流气流。 9动态微控气流技术,采用高灵敏度风速传感器,实时对气流进行监测和控制。 10报警系统:前窗开启高度超过安全高度报警,气流报警。 11紫外灯可定时,有互锁功能,只有当前窗完全关闭时,紫外灯才能开启,紫外灯开启时荧光灯不能打开。 ★12具有节能模式,可在操作前窗完全关闭的情况下,使风机以较低速率持续运转,风机控制的气流降低80%,保持工作区内持续有经过HEPA过滤的气流,方便当日再次使用,同时节约能源。 13超高效直流ECM电机,具有压力感应补偿功能,过滤器阻塞压力增加300%仍能提供安全风速,延长过滤器寿命。 ★14控制面板有一键消毒功能,可辅助过氧化氢消毒器对安全柜设定自动消毒程序进行无限次消毒。 15风机维护和高效过滤器的更换从安全柜的前部进行。 ★16送排风采用单风机结构设计,风机功率大于900 W,有效调节及平衡排风及供气比例。 17工作开度时进气风速:不低于0.5 m/s;下降气流风速:不低于0.3 m/s。 ★18有生物安全标志的304不锈钢废弃物灭菌盒,灭菌盒除上盖外,一体成型结构,无焊接,最大可容纳25支25 mL可弃型移液器。 19噪声:≤60 dB。 20内尺寸:≥720 mm(高),≥1780 mm(宽),650 mm(深)。外尺寸:≥1570 mm(高),≥1970 mm(宽),≥790 mm(深)。 ★二 配置 1生物安全柜主机1台。 2紫外消毒灯1只。 3 304不锈钢废弃物灭菌盒1个。 4可调节支架1个。 三 售后服务 ★1整机免费质保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无需提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无需提供);否则提供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6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2月0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iaoningguoqi@163.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类问题可拨打网站电话咨询:400-128-8588。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至代理机构邮箱liaoningguoqi@163.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三)、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 (四)、供应商请自备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 (五)、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张老师 024-83283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06室 联系方式: 024-25856906 邮箱地址: liaoningguoqi@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陵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124906511610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鑫 电 话: 024-25856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