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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鑫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广安市前锋区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消防改造公开竞价邀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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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6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广安鑫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委托,拟对广安市前锋区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消防改造进行国内公开竞价,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 \n 一、项目概况 \n 1.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消防改造。 \n 2.招采编号:GXHX2026195。 \n 3.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n 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n 5.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具体以竞价邀请人要求为准。 \n 6.实施内容:中选单位负责广安市前锋区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消防改造施工作业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n 7.最高控制价:¥92187.08元(大写:人民币玖万贰仟壹佰捌拾柒元零捌分) \n 8.竞价申请人竞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单项报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 \n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n (一)一般要求 \n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n 2.具备承担和完成本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n 3.经营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n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本公司存在不良记录的不予报名; \n 5.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条件; \n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竞价。 \n (二)其他要求 \n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件印)。 \n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n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n 4.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n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n 注: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 \n 三、竞价邀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n (一)获取时间:2026年8月28日08:30至2026年9月1日18:00(北京时间),现场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报名节假日可能会存在延迟确认; \n (二)获取地点: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303室)。 \n (三)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n 1.现场报名: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竞价邀请文件转款凭证; \n 2.网络报名:同现场报名资料,报名人员点击此处链接(https://sourl.cn/Gbrz5e),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扫描件,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将发送短信通知,邀请文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申请人报名所留邮箱。报名链接无法点击的,请发送“报名”到3383173083@qq.com,打开自动回复内容中链接进入不见面开标仪表盘,在最右侧第四行点击“网络报名”链接进行操作。 \n (四)本项目公开竞价文件有偿获取售价: \n 1.本项目公开竞价文件人民币200元/份,成本构成包括系统技术维护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用、设备损耗折旧等; \n 2.为进一步降低报名单位跨行转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请报名单位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扫码支付,支付成功后截图同报名资料一并上传,转账时请注明“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资料费”; \n 3.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竞价邀请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n 四、竞价保证金的缴纳 \n (一)本项目竞价保证金:¥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竞价保证金由竞价申请人以银行对公转账方式缴纳,并在2026年9月1日18:00前到达指定账户(备注栏注明: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竞价保证金)。 \n (二)竞价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n 账户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前锋支行 \n 收款账号:5105 0174 8645 0000 1157 \n (三)竞价保证金退还 \n 未中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与竞价邀请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n (四)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n 1.在竞价邀请文件规定的竞价截止时间后撤回申请文件的; \n 2.在竞价邀请人确定中选人以前放弃中选候选资格的; \n 3.中选后放弃中选、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选通知书的; \n 4.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价邀请文件的规定与竞价邀请人签订合同的; \n 5.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价邀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n 6.竞价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n 7.竞价有效期内,竞价申请人在整个竞价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n 五、采购方式 \n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评审,此次竞价方式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若最低价报价单位有2家及以上,则由竞价邀请人按规定确定中选候选人; \n (2)申请人竞价中的评审价(评审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下同),若工程量清单不涉及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等费用,申请人竞价的评审价即为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 \n (3)申请人竞价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下同)的85%,且低于有效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0%的,作废标处理; \n 六、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n 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日历天内,中选人须向竞价邀请人缴纳中选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保函),并与竞价邀请人签订合同,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选,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n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n (1)合同履约期间,中选单位违反合同义务或保函约定给竞价邀请人造成损失的,竞价邀请人可依法向保函出具单位提出索赔或扣取相应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保函担保金额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损失的,竞价邀请人可从中选单位结算款据实扣除差额部分; \n (2)合同履约期间未引起索赔的,竞价邀请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中选单位履约保函原件或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n 七、支付方式 \n 发包人按照分期拨款的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完成工程任务量的30%后,按不超过已完工程量金额的80%拨付工程进度款。第一次拨付工程款后,每两月按工程进度及产值拨付一次工程款,拨付额度不超过经业主及监理核定当期产值的80%;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拨付不超过工程合同总金额(含经审定的增加工程量)的80%;因工程变更原因累计减少的工程款项,应当在合同金额中予以扣除后再按不超过80%比例计算应拨工程款项;因工程变更原因增加的工程款项,应当经过相关单位(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或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造价单位或财评中心等)审核后支付,在相关单位未完成审核或未完成变更程序前,变更增加部分的人工费经业主及监理审核后每月据实拨付至民工工资专户中进行支付。按规定办理工程结(决)算审核后,拨付除合同规定的质保金外的工程款。工程质保金为工程结算金额的3%,保修期间满一年后30天内无息付质保金的50%,保修期间满二年后30天内无息支付剩余的质保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保证金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n 支付工程款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工程计量的相关资料,经核实后支付,承包人须向发包人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并不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n 八、竞价申请文件递交 \n 1.递交方式:为进一步降低投标人成本,提升服务效率,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评审。 \n 2.竞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日09:30。 \n 3.各申请人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点击此处链接提交经压缩软件加密的投标文件压缩包,支持格式:RAR,TAR,ZIP,GZ,7Z,BZ2,Z。 \n (1)提交《广安市前锋区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消防改造公开竞价申请文件》(扫描件)。 \n (2)扫描件要高清扫描,分辨率建议不低于300dpi,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清晰可辨。 \n 4.报价表递交:申请人在开标前点击此处链接进行报价确认,提交加盖单位印章报价表扫描件、报价表excel或者word版本用于唱标,逾期未提交报价表的,按照申请文件报价进行唱标,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报价表与申请文件报价表不一致的,以申请文件为准。 \n 5.开标时间:2026年9月2日09:30,地点为: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前锋区民生路1号广安市前锋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n 6.解压密码提交: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申请人可点击此处登记(https://sourl.cn/M4d5bF)提交解压密码,若因申请人未提交密码、密码错误导致无法解压评审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n 九、递交方式: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评审,申请人按照上述流程在线提交申请文件、解压密码、报价表、补充资料、报价修正等资料及开标情况查看,申请人无需到场,也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n 十、评审流程 \n 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评审,按时在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开标; \n 2.评审小组组建,资格审查; \n 3.评审过程中需要补充完善资料的,申请人点击此处链接在线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料扫描件; \n 4.评审过程中需要修正报价的,申请人点击此处链接在线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报价修正扫描件; \n 5.项目开标后,请点击此处链接进入不见面开标仪表盘查看、操作。 \n 十一、发布媒体 \n 本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安鑫鸿集团网站上发布。 \n 十二、代理服务费 \n 1.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20%取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n 2.收取方式:中选单位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代理机构。 \n 3.代理机构服务费收取账户 \n 账户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前锋支行 \n 收款账号:5105 0174 8645 0000 1157 \n 十三、联系方式 \n 业主单位:广安鑫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n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4楼 \n 联系人:谢老师 \n 联系电话:0826-2821079 \n 代理机构: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303室 \n 联系人:段老师 \n 联系电话:136 6769 3895 \n 十四、其他 \n 1.代理机构已建立招采信息咨询记录系统,本公告所留联系方式仅用于报名方式、报名文件获取、项目(服务)内容咨询,请勿询问报名情况、保证金缴纳等涉密信息,感谢支持合作。 \n 2.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竞价邀请人及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n 3.因近期交易网站升级,公告可能无法点击超链接跳转至报名页面,各报名单位可识别报名链接网址打开操作,或下载附件操作,或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信息板块搜索项目后,点击公告进行操作。 \n 4.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新平台已上线运行,所有公告请关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板块(网址:https://zhjy.gazhcs.com/jyxx/002006/trans_info.html)。 \n \n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 2026年8月27日 \n \n \n 标签: 广安 项目 广安市 前锋 信息化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 基础设施 上一篇: 2026年多校校园监控设备中标公告(二)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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