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09日桂林市戏剧创作研究院于下午发布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非物质文化遗产(桂剧、彩调)保护传承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监理(项目编号:DHGLZC2018-02)公开招标公告3月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戏剧创作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非物质文化遗产(桂剧、彩调)保护传承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桂林非物质文化遗产(桂剧、彩调)保护传承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监理 项目编号:DHGLZC2018-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菲菲 项目联系电话: 0773-28886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林市戏剧创作研究院 地址:桂林市解放西路19-3号 联系方式:万霞,0773-282208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菲菲 0773-2888667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4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戏剧创作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桂林非物质文化遗产(桂剧、彩调)保护传承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桂林非物质文化遗产(桂剧、彩调)保护传承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监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编号:DHGLZC2018-02。 三、项目的名称、数量及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基本概况 | 1 | 桂林非物质文化遗产(桂剧、彩调)保护传承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监理 | 1 | 项 | 建设地点:西山路4号。 建设规模:西山公园旁桂林博物馆老馆建筑上进行改造建设,总建筑面积为9550平方米,其中功能展厅5093.97平方米,剧场739.87平方米;办公区域及辅助设施1492.56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3071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 220 日历天 本次采购监理服务期:(施工合同工期×110%) 242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采购范围:项目建设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总金额:约4777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者是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网上报名要求: 1、潜在投标人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2、发售时间(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3月16日17时30分止。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投标人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柒佰柒拾柒元整(¥4777.00元)(须足额缴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30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3月30日10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5号开标室,并同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未携带上述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3月30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3月30日10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5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桂林市戏剧创作研究院。地址:桂林市解放西路19-3号。 联系人及电话:万霞,0773-2822084。 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41号。 联系人及电话:罗菲菲 0773-288866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2912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者是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7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09日 15:00 至 2018年03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情见附件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情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30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30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5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来源:广西桂林市戏剧创作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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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资格 临桂 招标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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