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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3月31日北京物资学院于上午发布北京物资学院崇德楼二期展示工程-室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3月31日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物资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物资学院崇德楼二期展示工程-室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北京物资学院崇德楼二期展示工程-室外工程 项目编号:TC180R1WR-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章兴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2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物资学院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 联系方式:010-895344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210819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2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室外展示、电气安装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22条规定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年完成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31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0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20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投标法
来源:北京北京物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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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工程 北京 学院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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