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长风社区中心控规局部调整等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经营范围;(b) 投标人均须具有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c) 投标人须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能力和经验;(d)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或在投标有效期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e)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风社区中心控规局部调整等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8-20180403-030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8-14181,08-18-14187,08-18-14195,08-18-1420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主要采购内容:本项目共4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a) 包件1:长风社区中心控规局部调整;b) 包件2:新曹杨高新技术园区转型规划;c) 包件3:真如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d) 包件4:中环百联及周边地块城市设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要求”。本次招标的采购预算:a) 包件1:人民币80万元;b) 包件2:人民币80万元;c) 包件3:人民币300万元;d) 包件4:人民币80万元。 5、交付地址:上海市普陀区。 6、交付日期:计划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7、采购预算金额:5400000.00元(国库资金:54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等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4-04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4-12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若投标人未完成三证合一手续,则须另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2)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3)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截屏。另外,供应商须于2018年4月12日下午14:00-16:00时(北京时间)携带上述资料原件至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楼412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现场验证并提交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递交资料的人员为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时,须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验证合格完毕,即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4-04 16:00:00至2018-04-13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其网上报名将视为无效。所有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将由评标委员会最终确认。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4-2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4-25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楼412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2、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楼412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时,投标人委派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并签到,并携带投标人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原件、无疑问涵原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委派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若由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人出席的,则应当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另外,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时,应携带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笔记本电脑以及无线上网设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澄清答疑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需要提出澄清问题的,应于2018年4月13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集中采购机构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若潜在投标人单位对招标文件无疑问则须在澄清问题截止时间前以传真形式向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无疑问函(签字并盖章),且须将无疑问函原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地址:上海市铜川路1321号2号楼5楼 | 地址: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 | | | 邮编:200333 | 邮编:200333 | | | 联系人:郑荣全 | 联系人:罗奕婷 | | | 电话:52564588 | 电话:52564588*6134 | | | 传真:52564588 | 传真:52564588-61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