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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09日鹤山市公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上午发布鹤山市文化中心软装设备及配套项目论证公示4月9日
鹤山市文化中心软装设备及配套项目论证公示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山市公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准备就鹤山市文化中心软装设备及配套项目组织采购。该项目于2018年4月3日进行了招标文件论证,现就项目论证会信息及项目基本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论证会信息: 采购人名称:鹤山市公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文化中心软装设备及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HS18177BG24 采购预算:8800000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网==》
论证小组成员:刘盛明、甄卫民、冼杰斌 论证时间:2018年4月3日10:00时 论证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评标会议室 论证过程与结果:在论证过程中,论证小组成员分别独立审查招标文件,认真、详细地阅读了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采购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进行审查,并就招标文件中不清楚的内容进行讨论,确保达到充分有效的公平竞争。最后,论证小组分别独立签署了审核意见表,一致认为经修改后的技术指标或供应商的资质可有三家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完全响应,投标人资质条件、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采购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不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并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基本内容:详见附件。 三、本项目论证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上述内容存在异议或需要提供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传真、电邮形式无效)向我单位反映提出。 四、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山市公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镇 联系人:冼先生 电话:0750-893964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612号 招标项目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10930 附件:论证文件 论证文件附件-主要技术要求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来源:广东鹤山市公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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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广东 鹤山市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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