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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09日东营市实验中学于下午发布东营市实验中学运河路校区艺体中心建设工程施工4月9日
东营市实验中学运河路校区艺体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东建招公字[2018]第14 号 1.招标条件东营市实验中学运河路校区艺体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7〕1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东营市实验中学运河路校区艺体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地点:运河路以北、东三路以西;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综合演播厅、舞蹈教室等,建筑面积5453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投资:施工计划投资3311万元 计划工期:约231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8000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综合演播厅、舞蹈教室等施工工作。 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一旦报名,不能更换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4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dyjs.dongying.gov.cn)或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www.sdj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报名成功者,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dyjs.dongying.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东营市实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区辽河路126号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邮 编: 257091 邮 编:257091 联 系 人:郭主任 联 系 人:耿女士 电 话:13963360515 电 话:0546-7762535 监督机构: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7768681 技术支持:13561056705
来源:山东东营市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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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东营 招标 施工 项目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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