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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09日孙吴县农业局于上午发布孙吴县农业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4月9日

时间:2018-04-09 09: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孙吴县农业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48383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黑龙江孙吴县农业局 发布关于:2018年04月09日孙吴县农业局于上午发布孙吴县农业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4月9日的信息
来源:黑龙江孙吴县农业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孙吴县农业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09日孙吴县农业局于上午发布孙吴县农业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4月9日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孙吴县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孙吴县农业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孙吴县农业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

项目编号:ZXDC2018G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2803/5/7/9-80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孙吴县农业局

地址:孙吴县中央大街325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0456-72301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女士0451-82362803/5/7/9-802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孙吴县农业局的委托,对孙吴县农业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名称:孙吴县农业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

二、项目编号:ZXDC2018G017

三、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671200.00)

四、采购内容:面积约为83.9万亩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工作流程为综合数据判读及外业工作底图,数据叠加分析及预处理;外业勘察核实;成果编制;绘制“两区”图及保护标志设立等,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工作

六、项目地点:孙吴县农业局指定地点

七、标包划分:1个包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2、本次招标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A、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B、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C、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单位、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D、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E、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F、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a核查内容:

1)失信被执行人;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b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十、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0.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09日至2018年0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0.2招标文件售价符合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10.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10.4潜在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4)财务证明

(5)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结果(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备招标公告要求请携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投标及开标地点: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孙吴县农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孙吴县中央大街325号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456-7230126

采购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0451-82362803/5/7/9-8028

传真:0451-82362802

邮政编码:150090

电子邮箱:zhengxinyizu@163.com

2018年04月0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2、本次招标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A、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B、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C、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单位、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D、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E、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F、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a核查内容:1)失信被执行人;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b核查路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1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09日至2018年0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来源:黑龙江孙吴县农业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设备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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