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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09日利津县明集乡人民政府于上午发布利津县明集乡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4月9日
利津县明集乡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利津县明集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利津县明集乡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名称:利津县明集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46-637719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工程名称:利津县明集乡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LJZCZ2018-60 工程规模:明集乡郑望路南段北起明谢路交叉路口,南至西堤东村进村路(村东),全长约2000米,现状道路宽度为5米,改造提升后路面宽度为7米,路基宽度为9米,改造路基路面,两侧增设路缘石,桥涵改造,安全防护设计,道路两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行道树的种植。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计划投资约70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网==》
建设地点:利津县明集乡人民政府西侧,郑望路南段北起明谢路交叉路口,南至西堤东村进村路,全长约2000米。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3、参与工程施工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投标人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4、参与施工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投标人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常驻工程现场;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利津分公司(利津县利一路与津二路路口南侧金凤凰大厦23层)。 3、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提供本企业的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制二维码标识); (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投标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拟投标建造师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注:(1)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投标人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2)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 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7年6月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利一路105号)。 八、本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46-5610456 九、监督单位: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46-5686327
来源:山东利津县明集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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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工程 施工 资格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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