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18日黑龙江望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下午发布黑龙江望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望奎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4月18日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望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望奎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望奎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ZS2018GS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彦峰 项目联系电话:151465543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望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 联系方式:刘彦峰:151465543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臣 代理机构地址: 绥化市祥和街尚志胡同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望奎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S2018GS017 1.招标条件 望奎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由望政函[2017]1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望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奎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黑龙江望奎县;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建设规模:建设污水提升泵站2坐,污水外网管线配套DN400钢骨架塑料复合管3311米、HDPE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114米、Φ246*9焊接钢管70米、阀井及检查井10坐;网管线配套电缆860米、杆式变压器1台,详见招标文件; 2.7计划工期:2018年5月15日开工,2018年7月15日竣工,共计61个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具有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注册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3.5应出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到绥化市公共财政培训中心11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必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到场购买招标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 4.3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将拒绝出售招标文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6施工图请与招标人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望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望奎县 联系人:刘彦峰 联系电话:15146554321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绥化市祥和街尚志胡同8号 联系人:范臣 联系电话:0455-8117003 2018年4月1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具有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注册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5.应出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9.49995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8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绥化市公共财政培训中心1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到绥化市公共购财政培训中心112室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绥化市财政局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来源:黑龙江黑龙江望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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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黑龙江 望奎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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