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26日临汾市汾西水利管理局于上午发布临汾市龙子祠泉域保护工程招标公告4月26日
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汾西水利管理局委托,对其临汾市龙子祠泉域保护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龙子祠泉域保护工程 二、项目编号:SXGDZC-LGC-20180410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项目共1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2、主要建设内容:①采用钢桁架对东泉全封闭防护,总面积2836.2㎡。应按照《临汾市龙子祠全域保护工程实施方案(钢桁架部分)专家评审意见》做好施工组织,确保工程安全。②泉水出露区自动化监测。包括明渠流量监测点4个、管道流量监测点4个、地下水水位监测点2个、水温监测点2个,水质监测点1个,监控室1处。③泉水出露区整治工程。对南泉、北泉、东泉以及水源保护区内红旗渠南部进行整修绿化,建设截洪渠1条,水源地设置安全监控等。 3、建设地址:临汾市龙子祠泉域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质量目标: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6、采购范围:临汾市龙子祠泉域保护工程(钢桁架全封闭防护、泉水出露区自动化监测、泉水出露区整治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7、预算金额:7078700元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及其它特定资格条件:①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要具有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符合专业要求并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信誉良好,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检索无不良行为记录(由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④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失信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8、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方法:进入投标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下载信用报告”后点击“下载”,将下载结果打印后加盖公章提交。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6日-2018年5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10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其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本人身份证;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其授权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必须是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印件; 3、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本公告所需的其它特定资格条件。 11、公告期限:2018年4月26日-2018年5月3日 注:1、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同时提交投标人联系表一份(A4纸打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人员资格查询>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中查询到。投标人应提供查询网页截屏,如查询不到或查询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符,其资格不予认定。 3、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采购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公司 2、时间:2018年5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一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与注意事项 1、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临汾)》上发布 2、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汾市汾西水利管理局 地址:临汾市秦蜀路83号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5035739977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裕景花苑海祥E座1103号 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0357-2103400、13152878054 邮箱:176198295@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解放西路支行 账号:14050171615400000003
来源:山西临汾市汾西水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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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项目 资格 山西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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