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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全市在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防(第二次)雷装置竣工验收检测采购项目有关问题澄清4月27日
有关问题澄清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475项目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应采购单位申请,现对DZC20180475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全市在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检测采购项目供应商有关问题进行澄清,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中上传的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是否考虑有效期? 采购单位答复: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2、投标文件中上传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及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文件过大,是否能将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及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带至开标现场,标书中不上传? 采购单位答复:所有需上传的材料因为过大上传不了的,都可以将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带到开标现场进行存档。 3、发票扫描件内含许多购买方及销售方隐私信息,除保留双方单位名称、金额及工作内容外的信息是否可以遮挡上传(例如企业开户信息、地址电话等) 采购单位答复:可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4月27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