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27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于上午发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丙三十四路道路排水工程(新城大街-红梅街)施工招标公开招标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丙三十四路道路排水工程(新城大街-红梅街)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丙三十四路道路排水工程(新城大街-红梅街)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DFJL-DL-201802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6216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张先生 0431-845118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祝先生 0431-8462160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丙三十四路道路排水工程(新城大街-红梅街)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JL-DL-20180231 1.招标条件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丙三十四路道路排水工程(新城大街-红梅街)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8-74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丙三十四路道路排水工程(新城大街-红梅街)施工招标。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丙三十四路道路排水工程(新城大街-红梅街),总采购预算为5228.2113万元。 2.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计划工期:计划2018年5月25日开工,2018年9月4日竣工,工期为103日历天,阶段性工期按合同约定。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所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具有类似项目至少一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一年(2016年或2017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7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5、2016、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所有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 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7日至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6)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6年或2017年); 7)近三年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2015、2016、2017年,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 8)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 以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900元,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50万元/标段。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31-8451183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 联系人:祝先生 电话:0431-84621603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28.211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 招标文件售价:¥2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
来源: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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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长春 道路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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