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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5月07日东营市城市管理局于下午发布东营市城乡水环境治理项目-西城西部城乡水环境治理工程(2017年实施部分)一期工程监理(第二次)5月7日
东营市城乡水环境治理项目-西城西部城乡水环境治理工程(2017年实施部分)一期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8第10号-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营市城乡水环境治理项目-西城西部城乡水环境治理工程(2017年实施部分)一期工程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5】6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东营市城乡水环境治理项目-西城西部城乡水环境治理工程(2017年实施部分)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广利河以南、西五路以西;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污管线、绿化、配电、沥青砼道路拆除恢复等; 计划投资:监理计划投资20万元 计划工期:约229天;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监理招标范围:全部施工阶段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雨污管线、绿化、配电、沥青砼道路拆除恢复等监理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标段划分: 监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2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dyjs.dongying.gov.cn)或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www.sdj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dyjs.dongying.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区辽河路115号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邮 编:257091 邮 编:257091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8766629233 电 话:0546-776253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dyscgzx9@163.com 监督机构: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7768681 技术支持:13561056705
来源:山东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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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东营 项目 招标 工程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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