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海口市琼(第一次)山区云龙镇人民政府-云龙镇云裕村委会士阁村至迈向村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5月9日
竞争性谈判公告1. 招标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招标项目云龙镇云裕村委会士阁村至迈向村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云龙镇云裕村委会士阁村至迈向村道路工程 2.2 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云龙镇云裕村委会士阁村至迈向村道路工程,共3条线路。项目位于云龙镇云裕村委会。本次设计分为3条道路,均位于云龙镇云裕村委会,其中道路1长为78.480m,道路2长为43.752m,道路3长为45.000m,总长共计167.232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3 建设地点:海南省云龙镇 2.4 工期: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打印盖章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09日至2018年05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14日09时 30 分,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 址: 海南省云龙镇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 联 系 人:符主任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13518062368 电 话:0898-65347183 传 真: 传 真:0898-65347183 2018年05月 09日
来源:海南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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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云龙 项目 道路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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