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10日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于下午发布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18-HCGK-162-海沧区中小学配餐服务定点资格项目的招标公告5月10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沧区中小学配餐服务定点资格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海沧区中小学配餐服务定点资格 项目编号:2018-HCGK-1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2-6581388/6588966(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联系方式:张工 0592-65893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小姐 0592-6581388/6588966(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海沧区中小学配餐服务定点资格,服务商数量3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⑧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应同时提供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单位负责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①投标人应为餐饮公司或拥有餐饮公司的投资公司【以营业执照或其网上登记的商事信息(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政府商事信息网站查询结果打印页)所载经营范围为评标依据】。②投标人应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应具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2:05 至 2018年05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霞阳南路9号新阳大厦14层(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福建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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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资格 小学 招标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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