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下午发布]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东风中学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暂停通知5月12日
暂停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619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大庆市东风中学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报名家数不满3家,应采购单位要求,暂停该项目的采购。 该项目具体事宜详见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11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