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13日云南省云台山林业局永平北斗林场于上午发布云台山林业局永平北斗林场“永平县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采购项目5月13日
云南省云台山林业局永平北斗林场“永平县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云南省云台山林业局永平北斗林场“永平县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采购项目经永平县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省云台山林业局永平北斗林场的委托,对该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编号:YPCG2018-20),欢迎具有相应技术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1.1采购内容:永平县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项目建设规模30000亩;权属有国有、集体,分别布局在博南镇、龙街镇、龙门乡和水泄乡境内,共涉及8个村委会。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1.2合同段划分: 第一合同段【A包】:博南镇卓潘村、新田村片区,抚育面积8831亩; 第二合同段【B包】:龙街镇安吉村、羊街村片区,抚育面积8256亩; 第三合同段【C包】:水泄乡瓦厂村片区,抚育面积6629亩; 第四合同段【D包】:龙门乡李子树村、官上村、石家村片区,抚育面积6284亩; 注:本项目共分为四个合同段,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参加以上各合同段或所有合同段的投标活动。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授权同一代理人针对本项目办理报名事宜,同一投标人重复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 1.3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第一合同段【A包】:1002495.12元;第二合同段【B包】:937221.12元;第三合同段【C包】:752524.08元;第四合同段【D包】:713359.68元;共计3405600.00元。 1.4抚育方式:疏伐和生长伐;疏伐株树抚育强度平均为8.1%,蓄积抚育强度平均为1.3%;生长伐株树抚育强度平均为10.0%,蓄积抚育强度平均为2.9%。 1.5工期要求:2018年7月10日前全面完成并验收合格。 1.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永平县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进行施工作业及验收,一次验收合格。 1.7作业要求: (1)施工负责人必须做到跟班作业,确保不超面积,不超采林木,严格按抚育规程操作; (2)在施工管理中强化生产安全和防火安全,分别在抚育区交通显眼处设立抚育宣传标志牌,以此加强警示和宣传。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火源管理,进入林区各合同段必须收缴火种统一管理火源,严禁火种进入施工作业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组织能力,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投标。【注: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如:绿化造林等】 2.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要求; 2.4投标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5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3.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第一合同段【A包】:贰万元整(¥20000.00元);第二合同段【B包】: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第三合同段【C包】: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第四合同段【D包】: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到保证金账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账户: 户 名: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永平分公司 开户银行:永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0000061117894012 联系人:吴林芬 联系电话:0872—6521488 3.2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合同;乙方在承诺的时间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工程款待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并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扣除3%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余工程款凭正式发票一次付清。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须知: 5.1报名并领取招标资料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 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政府采购交易窗口(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5.3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1)至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政府采购交易窗口报名,同时提交报名资料。 (2)网络报名:将所有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32016259@qq.com),并进行电话确认报名信息; (3)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林芬 (0872-6521488) 5.4招标文件成本费¥600.00元/包/份,售后不退。 5.5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备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3)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代理人参加时提供】;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上午0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09 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采购)单位:云南省云台山林业局永平北斗林场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林芬 电 话:0872—6521488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1日
来源:云南云南省云台山林业局永平北斗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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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永平 资格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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