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18日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于下午发布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PPP项目监理招标公告5月18日 |
| 时间:2018-05-18 12: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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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3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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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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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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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18日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于下午发布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PPP项目监理招标公告5月18日
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8】047号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PPP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PPP项目监理2.2 建设地点:延津县2.3 招标内容: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为东西向城市主干路,工程范围西起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八路,东至延津县迎宾大道,为新建工程,路线全长15806m,道路全线配置完善的雨水及污水管线,以及交通、照明、通信、给水和绿化等附属工程全过程监理2.4 计划工期: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2.5 招标范围:所有施工内容全过程监理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7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级及以上资质;3.6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件;3.7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止; 3.8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11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4.投标报名: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4.1.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交易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4.2 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 5 月 18 日8:30至2018年 5 月 24 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招标文件由网上下载获取。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5 月 18 日8:30至2018年5月24日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3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6 月 12 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三 开标室。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地址: 延津县吴通线与227省道交叉口东100米联系人: 崔中新电话: 13525024036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新乡市新一街与荣校东路交叉口东郡府苑联系人: 申祖超电话: 159037328779.监督部门: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住建局0373-71069172018年 5 月 17 日
来源:河南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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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平原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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