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22日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于下午发布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生物地块拆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5月22日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生物地块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生物地块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ZZ81182GC0431-00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英豪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2429号 联系方式:杜果枫0431-819799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英豪0431-8788882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生物地块拆除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Z81182GC0431-0046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生物地块拆除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生物地块拆除工程;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拆除工程(包含地上附着物拆除、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等及相关工作的手续办理); 2.3招标规模:东起兴阳街、西至升阳街、南起春草路、北至西安大路征收范围内房屋、附属物及无法恢复使用的资产设备。 2.4项目预算:329.2063万元,残值估算价为379.1282万元(残值不列入投标报价)。 2.5 工程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详见招标文件);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5】4号、6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对于需要特殊专业施工资质的分项工程,必须委托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实施;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拒绝已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7提供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2018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证明,且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全程不得更换。 3.8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开标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10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05月23 日至 2018 年 05 月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_11:00 时,下午_14: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许可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12日13:30时,地点为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公共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2429号 联系人:杜果枫 联系电话:0431-81979923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英豪 电 话:0431-87888828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5】4号、6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对于需要特殊专业施工资质的分项工程,必须委托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实施;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拒绝已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3.7提供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2018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证明,且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全程不得更换。3.8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开标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10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9.206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2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2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来源:吉林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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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工程 施工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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