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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5月)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曲靖麒麟珠街东侧/西侧加油站服务区商铺对外承包经营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5月26日
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曲靖麒麟珠街东侧/西侧加油站服务区商铺对外承包经营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海油云南销售有限公司委托,对该单位已通过审批的“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曲靖麒麟珠街东侧/西侧加油站服务区商铺对外承包经营招标项目”(招标编号:ZSJC-CGXM-00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包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招标编号: ZSJC-CGXM-005号 (二)项目名称: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曲靖麒麟珠街东侧/西侧加油站服务区商铺对外承包经营招标项目 (三)招标项目及内容:(附件1) (四)本项目招标人设立最低标底价,开标时由招标人现场宣读,如投标报价有低于标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招标人将拒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包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备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的相关内容; (二)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请申请人于2018年 5 月25日至2018年5月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中天融域2期24栋1单元505)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1、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出席的除外);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交原件的同时提交一套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1200.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一)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9日 上 午 9 时。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现场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现场递交地点:昆明市呈贡区上海东盟商务大厦C座24楼会议室。 (三)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承包商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 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六、注意事项 递交报价文件时承包商应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验: 1、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出席的除外);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七、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7 日下午 15 时以前。 (二)金额: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三)退还形式:退还给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四)账户名称: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呈贡春融支行 帐户名:中海油云南销售有限公司 帐 号:2502 1089 0910 0040 795 特别提示: (1)只接收以电汇形式汇至我公司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其他如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一概不予接收; (2)接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至我公司账户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保证金时将保证金退至来款账户;也接受投标公司授权的个人汇款,退还时如无特殊要求将保证金退至投标公司账户。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871-6593070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包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承包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承包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承包商与采购人、其他承包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承包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海油云南销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上海东盟商务大厦C座24楼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余工联系人:胡 敬 联系电话:0871-65930707 联系电话:15769911365 附件1一、租赁场地基本情况 租赁场地坐落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中所村以东高速公路珠街服务区,共分为东、西两侧(综合楼两栋、汽修区两处),单侧综合楼为两层,占地面积约为1933.99平方米,单侧汽修为一层,占地约136平方米。两侧商铺总建筑面积为1219.2㎡,汽修间占地面积为272㎡。详细参数见附件一服务区综合楼、汽修区位置示意图。其中东侧综合楼第二层办公室为甲方自用。 二、租赁场地用途 1、租赁场地用途:乙方租赁场地范围内仅限经营中餐、西餐、特色小吃、各地特产、各类水果、汽修,乙方经营便利店,所售同品类商品的价格不得低于加油站便利店价格,不得以促销、返现、代金券、抵扣、充值优惠等形式变相降低同品类商品的价格,不搞恶性竞争。 2、乙方只能在第一条约定的租赁场地范围内进行经营,并根据第二条第1款规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除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租赁场地用途。在租赁场地的用途难以明确时,由甲方根据场地现状进行确定。 3、甲方按租赁场地现状移交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而产生的一切后续费用,如装修、证照办理等均由乙方负责。 4、租赁场地内发布广告的权利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场地发布广告,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有损甲方标识和标牌的行为。 三、租赁期限1、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限为八(8)年,自甲方交付乙方租赁场地之日起的90个自然日起算。 四、租金(均含税)支付方式 1、乙方应按以下要求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万元),乙方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并结清租赁期间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的前提下,合同终止且双方结清债权债务后30个自然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租金计算和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租赁期内第一个经营年度即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的90个自然日后开始计算至下一年度的同一公历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 (2)第一个经营年度开始之日起90个自然日为试运营期,试运营期免收租金。 (3)支付周期不足整年的,根据实际租赁天数计算该年租金,即租金额=运营年度当年年租金÷365×运营年度当年实际经营天数。
来源:云南中海油云南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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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租赁 招标 谈判 竞争性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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