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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8日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上午发布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巴彦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扩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5月28日

时间:2018-05-28 07:3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48277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黑龙江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关于:2018年05月28日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上午发布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巴彦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扩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5月28日的信息
来源:黑龙江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28日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上午发布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巴彦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扩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5月28日

  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巴彦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扩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巴彦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SGTH00G18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9036505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

联系方式:齐先生 156634619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女士 18903650569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GTH00G18030

 巴彦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巴彦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扩建工程已由巴彦县发展改革局巴发改【2017】9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县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扩建工程

2.2建设地点:巴彦镇东城外1.8公里处

2.3建设规模:垃圾卫生填埋区、渗沥液提升井、渗沥液处理等工程。

2.4计划工期:2018年6月25日开工,2018年10月15日竣工,总工期11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同时出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区或项目所在地区检查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函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方为有效,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2针对本项目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3.7.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5月1日以后)类似施工业绩壹份,要求提供招标公告截图、中标公示截图、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提供业绩情况进行核实,(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佐证材料中,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中必须能够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名字),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项目部(巴彦县巴彦镇西直路362号二楼)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由法人本人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建造师)携带以下材料:

(1)投标登记表和投标承诺书(在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下载www.thxmglgs.com); 

(2)单位介绍信;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或资质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扫描失败者无效);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投标人需要出具企业所在地相关部门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9)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建造师、所有项目班子成员;

(1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方为有效,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1)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12)拟派项目班子人员:要求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1名,工长1名(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员1名(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岗位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员生产考核证),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项目经理及小班子成员经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加盖社保局鲜章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提供以上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

(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5月1日以后)类似施工业绩壹份,要求提供招标公告截图、中标公示截图、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提供业绩情况进行核实,(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佐证材料中,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和中标通知书中必须能够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名字),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3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投标登记处进行投标登记,否则将不予受理。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15663461999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6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903650569

日期:2018年5月2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同时出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7其他要求:3.7.1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区或项目所在地区检查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函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方为有效,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7.2针对本项目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3.7.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5月1日以后)类似施工业绩壹份,要求提供招标公告截图、中标公示截图、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提供业绩情况进行核实,(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佐证材料中,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中必须能够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名字),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8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项目部(巴彦县巴彦镇西直路362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来源:黑龙江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中标   施工   巴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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