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10学生宿舍室内改造项目(中午发布)竞争性谈判5月31日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的委托,拟对 10学生宿舍室内改造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00-201805-7012-0003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10学生宿舍室内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44,434.13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名称: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10栋宿舍楼室内改造。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价格: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工期 | 预算价(元) | | 1 | 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10栋宿舍楼室内改造 | 1 | 项 | 70个日历天 | 744434.13 | | 预算总价:744434.13元 | | 具体工程量见附件《湛江市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预算价款审核结论》 | 三、项目总体要求: 1、工程采购范围及内容: 工程范围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预算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包括:项目的土建及安装等工程,具体要求以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承包方式: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预算相关资料及说明,由成交供应商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进行总承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3、工期要求及规定 (1)开工日期由采购人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工程竣工日期为。 (2)本工程要求成交供应商按项目工期完成。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工期延误每推迟一天向采购人交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3)因采购人原因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得到双方认可的,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注:不可抗力的约定:经有关部门鉴定的五级以上地震,正面吹袭湛江市的十级以上台风和龙卷风,麻章区范围出现降雨量大于250mm/d的特大暴雨,雷击引起的火灾等。 4、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要求进行施工。 5、工程施工的特殊要求 (1)按采购人要求随时停工及开工,可顺延竣工工日,但不承担误工费用。 (2)每天清理施工现场周边垃圾及清洁路面,损坏硬底化路面需及时修复。 (3)减少灰尘及噪音,不得影响周围环境。 四、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按合格等级进行目标管理,由采购人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按照《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验收和评定。 (2)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施工程序不按施工规范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停工和返工,因停工和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合格,但达不到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等级,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交纳违约金。违约金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本工程的保修期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提出要求返修的通知24小时内应派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返修,若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返修的,返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在规定时间内成交供应商违约,不派人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返修的,采购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若成交供应商经过两次返修仍不能解决同一质量问题,采购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若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修的,采购人自行派人维修,返修费用由工程保修押金中扣出,若返修费用超出保修押金时,采购人将按有关程序向成交供应商追讨。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的维修不解除成交供应商对本工程的保修责任。 五、设备及材料技术指标及要求: 详见市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定的《10栋宿舍楼室内改造项目工程评审结论》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凡该内容未详事项均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执行。 六、工程验收: 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返工,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七、付款方式: 1、工程款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 2、工程款分二次支付: (1)、工程完毕, 经双方验收合格后, 采购人笫一次支付合同额的97% (2)、余额3%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没有质量问题,保质期满一年后,经成交供应商申请, 采购人第二次支付余下的3%(无利息)。 ?? 六、供应商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谈判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任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谈判须知》。 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5、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5 月31 日 至 2018 年 06 月 07 日 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03:00至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6 月13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6 月13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5 月 31 日 至 2018 年 06 月 04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华生 | 联系电话:0759-335981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廖生 | 联系电话:0759-3183647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
| 联系人:邓超伟、李江 | 联系电话:0759-3359813 |
| (三)采购人: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 地址:赤坎寸金路27号 |
| 联系人: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 联系电话:0759-3183647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1日
来源:广东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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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项目 谈判 施工 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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