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05日鹤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下午发布鹤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鹤岗市2018年红旗路过街天桥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6月5日
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鹤岗市2018年红旗路过街天桥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鹤岗市2018年红旗路过街天桥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2018HGCG09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6232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红旗路良种站 联系方式:韩女士0468-61778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0451-8623288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施工员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人。专业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5、投标人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其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当日);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7、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5.3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6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来源:黑龙江鹤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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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施工 资格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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