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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6月11日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扩容改造项目(环保设施完善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监理公开招标公告6月11日
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扩容改造项目(环保设施完善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扩容改造项目(环保设施完善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监理 项目编号:LNFYZBDL-JL18-148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雪莹 项目联系电话:0431-8080234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库仑大路 联系方式:苏经理136897270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邱经理0431-8080234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385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扩容改造项目(环保设施完善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扩容改造项目(环保设施完善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监理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扩容改造项目(环保设施完善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监理。 2.2招标编号:LNFYZBDL-JL18-148C。 2.3项目概况:环保设施完善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全过程监理。 2.4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内至少主持过一项类似业绩,且无在监工程;。 3.2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业绩;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参加投标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1.4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 4.1.5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由相关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1.6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项目验收单。 4.1.7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网页截图)。 4.1.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1.9检察机关出具针对本项目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按高检会[2015]5号文)。 4.1.10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资料加盖专用章)。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1日至2018年0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11:30,下午13:00 -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07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151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库仑大路 联系人:苏经理 电话:1368972700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3850号 联系人:王经理 邱经理 电 话:0431-8080234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内至少主持过一项类似业绩,且无在监工程;。2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3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业绩;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参加投标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11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151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来源: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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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伊通满族自治县 招标 辽宁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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