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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9日长春大学于下午发布长春大学科研进口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6月19日

时间:2018-06-19 15:5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长春大学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957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吉林长春大学 发布关于:2018年06月19日长春大学于下午发布长春大学科研进口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6月19日的信息
来源:吉林长春大学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长春大学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19日长春大学于下午发布长春大学科研进口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6月19日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大学科研进口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大学科研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H-2018FZB7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73868852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大学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431-852502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女士,1738688529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19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吉林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长春大学科研进口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网==》

 1、招标文件编号:DH-2018FZB721;

 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80517]-1356号;

3、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大学科研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内容:科研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5、供货期:合同订立后国产设备30天,进口设备90天;

6、采购预算:553万元;其中第一包:长春大学校医院设备采购项目350万元;

第二包:长春大学食品专业研究生培养科研平台建设采购项目203万元;

7、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

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7.2其中第一标段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投标

人为2015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7年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

资信证明;

7.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

及中标通知书);

7.5投标人须提供上近半年(2017年12月-2018年5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

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7.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只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

7.7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8、招标文件发售:各标段投标人均需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标段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近半年(2017年12月-2018年5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包括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可供查询、(2015年-2017年)近三年类似业绩二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文件、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出不退。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多个标段兼报但是不得兼中。

10、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8年7月9日10: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7月9日10:00分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12、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招标人:长春大学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250281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史女士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

联系电话:17386885297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大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大学   长春   招标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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