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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龙凤区卫生管[下午公告]理站市政设施财产保险服务项目变更通知6月26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龙凤区卫生管理站市政设施财产保险服务项目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1131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1131大庆市龙凤区卫生管理站市政设施财产保险服务项目有关变更通知如下: 一、1、获取文件时间变更为: 2018年6月29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6月29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谈判时间变更为:2018年7月3日9时30分(9时30分前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等候区签到) 3、本项目服务期变更为:2018年7月15日-2019年7月14日。 二、其他未变更事宜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26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