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庄镇前省庄村氧化塘建设项目竞(柒月)争性谈判公告7月4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前省庄村氧化塘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 联系方式:0538-8544649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嘉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天烛峰路北首泰山云谷互联网产业园办公楼一楼 联系方式:0538-5056050 二、采购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前省庄村氧化塘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TATS2018-0194-0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用途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万元) | 1 | 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前省庄村氧化塘建设项目 | 1 | 详见谈判文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省外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57.284413 |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 2018年7月4日08时30分至2018年7月1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泰安市天烛峰路北首泰山云谷互联网产业园办公楼一楼 3.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截图(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售价:每套人民币450元整,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0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17日13时30分至2018年7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嘉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天烛峰路北首泰山云谷互联网产业园办公楼一楼)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嘉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泰安市天烛峰路北首泰山云谷互联网产业园办公楼一楼) 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涛 联系方式:0538-5056050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谈判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谈判文件 发 布 人:泰安嘉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7月3日
来源:山东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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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招标 办公楼 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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