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0日灵山县农业局于下午发布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土地确权成果质量检查和数据库拼接汇交[QZZC-2018-G3-50010-GXTH]的公开招标公告7月10日
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山县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土地确权成果质量检查和数据库拼接汇交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土地确权成果质量检查和数据库拼接汇交 项目编号:QZZC-2018-G3-50010-GXT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7-64270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山县农业局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 联系方式:陈工0777-64258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07776427067 代理机构地址: 灵山县灵城镇大江桥南(水利局小区旁)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灵山县18个镇(街道),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检查、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完成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总体完成情况、数据成果汇交、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检查等共六项县级自查验收服务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2、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不动产测绘);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所投标单位的员工,须具备注册测绘师和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5、根据第三方检查的原则,已承担灵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单位(含管理平台建设单位),不得参与投标。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竞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山县灵城镇大江桥南(水利局小区旁))。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3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3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业务范围必须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不动产测绘);(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5)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注册测绘师和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复印件;(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壹份,注明原件的提交原件,未注明原件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核验),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前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008 1201 0103 3862 87; 开户行: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务服务中心分社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来源:广西灵山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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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广西 招标 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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