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0日昌都市文化局于下午发布昌都市文化局-5县文艺下乡演出舞台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7月10日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昌都市文化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5县文艺下乡演出舞台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5县文艺下乡演出舞台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AHZB-XZCD-18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7080964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昌都市文化局 地址:昌都市昌都大厦 联系方式:岳先生157080964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施女士18728096179 代理机构地址: 昌都市明珠苑4栋6楼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县文艺下乡演出舞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HZB-XZCD-18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县文艺下乡演出舞台设备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昌都市文化局,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舞台演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名称:5县文艺下乡演出舞台设备采购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额100万元 2.3数量:1项 2.4招标内容:5县文艺下乡演出舞台设备采购(包括舞台升降机械系统、舞台专业幕布系统设计、制造、设备配置、安装、调试、检测、进度和质量控制、技术资料提供、验收配合、人员操作培训、系统维护、售后维修、大型演出跟保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2.5招标项目质量:符合本项目设计图纸要求的参数及国家相关规范技术要求;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经年检合格、且所投标货物在其经营范围内(即营业执照明确注明所投标货物属其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投标人(含制造商)未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行政处罚;若有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且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仍处于取消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期限内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招标中同时投标。 (6)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9)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 4.2购买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昌都市明珠苑4栋6楼1号)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7月31日 15时 30分,地点为 昌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昌都市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都市文化局 地 址:昌都市昌都大厦 电 话:岳先生 联系人:1570809647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明珠苑4栋6楼1号 邮 编:854000 电 话:18728096179 联系人:施女士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经年检合格、且所投标货物在其经营范围内(即营业执照明确注明所投标货物属其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投标人(含制造商)未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行政处罚;若有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且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仍处于取消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期限内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招标中同时投标。(6)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9)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0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16日 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昌都市明珠苑4栋6楼1号) 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前往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昌都市明珠苑4栋6楼1号)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昌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来源:西藏昌都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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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昌都 项目 资格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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