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高青县千乘湖人员掩蔽工程智慧停车场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青县千乘湖人员掩蔽工程智慧停车场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原GQZFCG2018198 三、采购项目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控制价(人民币) | 1 | 高青县千乘湖人员掩蔽工程智慧停车场项目 |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包含相应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已办理上述“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9197.50元 |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8年07月10日-2018年07月12日08:30-11:30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淄博市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E座1308室); 3.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上述证件均须加盖公章); 4.售价:15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7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高苑路东段路北,邦德陶瓷东临,高青县行政服务大厅内)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7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高苑路东段路北,邦德陶瓷东临,高青县行政服务大厅内)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0号 联系人:殷主任 联系方式:0533-695390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E座1308室 联系人:马先生 耿女士 联系方式:0533-2293772 15695472537 邮 箱:sdtc0533@126.com 发 布 人: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