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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2018城乡结合部(第一批)环境整治公开招标公告7月10日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城乡结合部(第一批)环境整治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2018城乡结合部(第一批)环境整治 项目编号:TC180N2JP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雪娜、武靖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271、621082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乡燕保家园9号楼南门 联系方式:010-654816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2108271、6210820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及用途:2018城乡结合部(第一批)环境整治项目 数量:1批 项目内容:主要用于幺家店路,黄渠东路,朝阳北路,管庄路,常营中路,常顺路,高安屯路,草房西路,东十里堡路墙体粉饰工程,施工面积20247.85平方米。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及依法纳税的记录;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5年8月-2018年7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廉洁准入证明;7.企业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8.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B本;9.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外地企业须具有进京备案相关证明文件(如是);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0.3133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1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8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标书须携带:投标人必须拟派项目经理进行现场报名,随身携带如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经理本人相关资格证书,4.报名并购买标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
来源:北京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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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朝阳区 海淀区 资格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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