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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11日金塔县农牧局于上午发布金塔县农牧局绿元日光温室建设项目施工(二次)公开招标公告7月11日
金塔县农牧局绿元日光温室建设项目施工(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酒泉天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塔县农牧局的委托,对“金塔县农牧局绿元日光温室建设项目施工(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JTCB(2018)139号 二、招标内容: 一标段:新建日光温室10座;(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总预算金额:¥366.25805万元(大写:叁佰陆拾陆万贰仟伍佰捌拾元伍角) 一标段:¥364.25805万元(大写:叁佰陆拾肆万贰仟伍佰捌拾元伍角)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2)一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一标段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提供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签章出具的《酒泉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证明表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可在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经酒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核签章后,到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更换备案(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937-4420302)。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6)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有上述情况者只能有其有独立法人或授权一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8)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一标段被授权人须为拟委派本项目建造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附拟委派本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人员花名册、被授权人本人参保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鲜章)。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开标时间:2018年8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公告期:五个工作日。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农牧局 联系人:葛永刚 联系电话:0937-4422183 地 址:酒泉市金塔县文化街1号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天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林 联系电话:15309426688 地 址:甘肃省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6号星海居1号楼1-3-3 十、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账户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塔支行 账 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70000.00(大写:柒万元整) 缴纳方式:电汇(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开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8月1日16:30(北京时间)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十二、是否PPP项目:否 酒泉天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
来源:甘肃金塔县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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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安全生产 招标 资格 酒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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