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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13日汾西县扶贫开发中心于下午发布汾西县扶贫开发中心汾西县40座10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13日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汾西县扶贫开发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汾西县40座10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汾西县40座10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YCHL-2018-晋 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57-51247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汾西县扶贫开发中心 地址:汾西县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陈先生+0357-51247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江昊+03575508887 代理机构地址: 临汾开发区中大街中段唐尧大酒店内3号别墅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汾西县40座10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编号:YCHL-2018-晋 022 1. 招标条件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汾西县扶贫开发中心委托,对汾西县40座10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局从统筹整合上级资金中解决(其中:2018年解决566万元,剩余资金由县财政局逐年从统筹整合上级资金中解决)。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汾西县8个村。 2.2投 资 额:一标段330万元、二标段330万元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二个标段,所投标段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内容。 一标段:5个村100KW村级光伏电站(府底、杨木沟、柏乐、塔山、胡峰); 二标段:5个村100KW村级光伏电站(勍香、山底、半沟、裴阁、白家河); 2.4范围包括: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支架,交流防雷汇流柜,光伏并网逆变器,接地系统、防雷系统、设备房建设,光伏方阵电缆、交流电缆、方阵电缆防护管、电缆接线、敷设施工、光伏设备安装调试、信息采集器等。 2.5计划工期:40天内完成并网发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3.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 月 13 日至2018年 7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2 时,下午 13时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报名时须提供: 4.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8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4.9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贰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 月 13 日至2018年 7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时,下午13 时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9 时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 1 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汾西县扶贫开发中心 地 址:汾西县政府院内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57-5124718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楼 分 公 司地址:临汾开发区中大街中段唐尧大酒店内3号别墅 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0357-5508887 2018年 7月 13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3日 12:42 至 2018年07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 1 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招投标法法规等相关条例
来源:山西汾西县扶贫开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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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设备 施工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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