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8日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于上午发布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 项目编号:DFHT2018-0708-FW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洪欢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大街177号 联系方式:“三供一业”办公室0431-827092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洪欢0431-85210229、8920393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75.7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8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图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已由长府办发【2016】32号文件要求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移交企业主管及移交企业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 2.2 建设规模: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概况共移交8处住宅区,分别为公司住宅区,平泉路住宅区,曙光路住宅区,白楼住宅区,平至住宅区,通化路住宅区,邮电住宅区,东岭住宅区,住宅总建筑面积共计160986.8m²,共43栋住宅楼,物业用房面积:507.8m²,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675.71万元。 2.3 招标范围:按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长府办发【2016】32号文件要求,结合职工家属区实际情况,详细绘制物业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设计图(含电子版)提供客观、真实的施工图纸;主要包括住宅楼维修工程、室外附属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等;主要维修项目包括外墙涂料、室内楼道墙面大白、楼梯栏杆维修、楼道内公共门窗维修、园区道路管井、屋面防水、雨排水井等维修、园区环境绿化修补、园区监控、物业服务用房及监控室等维修改造项目等,按照相关工业和民用建筑、市政规划等国家设计规范,完成项目施工图、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如本项目需要测量,由中标单位自行完成测量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本项目在施工中需新增项目、变更设计等由中标单位负责出图,设计费用不增加。 2.4 设计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建筑类别的设计规范和标准,并且图纸能通过相关审查部门的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各投标人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单位邮寄信息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9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大街177号 联系人:“三供一业”办公室 电话:0431-8270926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刘洪欢 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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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设计 工程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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