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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鹤岗市东山区公务用车(第一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7月18日

时间:2018-07-18 08:2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66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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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鹤岗市东山区公务用车(第一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7月18日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鹤岗市东山区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鹤岗市东山区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8HGCG1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35194134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鹤岗市东山区

联系方式:王女士 0468-35305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龙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13351941347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六、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3、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A、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B、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拟派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投标全过程),C、供应商未被列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E、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不接受贴牌产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F、近三年(2015年-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E、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5年7月18日至2018年07月18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a核查内容:1)失信被执行人;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b核查路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7月18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2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35194134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7.98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谈判申请人请于2018年07月18日至2018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6:30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登记并获取谈判文件,过期不候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7月18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2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7月25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5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谈判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7月25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谈判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计划对鹤岗市东山区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鹤岗市东山区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HGCG152

三、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17.98万元)。

四、采购内容:公务用车1辆(技术条款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参数

1

★发动机动力类型

汽油机

2

发动机排量

≤1.8L(涡轮增压)

3

发动机最大功率

≥130Kw

4

最大扭矩

≥300Nm

5

★排放标准

国V

6

变速器

7速自动变速器

7

转向系统

电动助力式

8

制动系统

前通风盘式、后盘式

9

悬挂系统

前麦弗逊式独立悬挂、后多连杆式独立悬挂

10

★车身结构

承载式车身,4门 5座 三厢轿车

11

★驱动方式

前置前驱

12

外形尺寸

长度≥4800mm 宽度≥1800 mm  高度≥1450 mm

13

最高车速

≥220Km/h

14

轴距

≥2850mm

15

舒适配置

遥控钥匙、电动天窗、皮质方向盘座椅、多功能方向盘、无钥匙启动、前门电动窗、中控锁带遥控器、中央扶手

16

安全配置

前排主副座带安全气囊、头部气囊、侧气囊、全车安全带、电子式防盗系统、ABS防抱死系统、车身稳定控制、上坡辅助、自动驻车、倒车雷达、胎压监测装置

17

驾驶座

主副驾驶证电动调节、腰部调节、后排调节

18

★合格证

出具合格证,保证在车辆使用地办理注册登记

 

技术条款中标注"★"号的为关键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如有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其他条款累计超过3项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

五、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供货完毕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车

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六、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A、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B、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拟派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投标全过程),

C、供应商未被列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不接受贴牌产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F、近三年(2015年-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E、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5年7月18日至2018年07月18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a核查内容:

1)失信被执行人;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b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七、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谈判申请人请于2018年07月18日至2018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6:30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登记并获取谈判文件,过期不候。

7.2文件售价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潜在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谈判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谈判室。

十、本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gggzyjyw.org.cn/)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南岗区黄河路238号

项目联系人:龙先生

电话:13351941347

邮政编码:150000

2018年07月18日

 

 


来源:黑龙江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谈判   鹤岗   资格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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