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浦东新区唐镇镇政府物业管理等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3.1资格(资质)要求: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3.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 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浦东新区唐镇镇政府物业管理等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1-20180508-157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8Z02030,01-18Z02031,01-18Z02032,01-18Z021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分3个包件,投标单位最多只允许选择一个包件(含一个)报名,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包件1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综合楼及社区事务中心物业服务。政府综合楼:范围包括1038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社区事务中心:范围包括9600余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包件2浦东新区唐镇王港社区物业服务。位于新雅路286号2号楼唐镇王港社区服务中心和宏雅路8号浦东新区唐镇王港社区文化活动二中心两幢大楼,建筑面积为1100余平方米。包件3唐镇城管中队餐饮服务。位于龚卢路6号,需要周一至周日每日供应中餐、晚餐。中餐供应时间:11:00-13:00,约140人用餐,晚餐供应时间:17:30-18:30,约50人用餐。包件1:290万元/1年,其中唐镇人民政府综合楼190万元/1年,社区事务中心物业100万元/1年。包件2:120万元/1年。包件3:113万元/1年。 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 6、交付日期:该项目一招三年,第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双方可以续签合同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523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523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7-23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30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7-23 09:00:00至2018-07-30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16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8-16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现场踏勘:2018年7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集合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公路3312号。3、答疑时间:定于2018年7月31日14:00时(北京时间),答疑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举行答疑会。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公路3312号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4B08室 | | | 邮编:201210 | 邮编:200135 | | | 联系人:龚丽 | 联系人:高伟 | | | 电话:58968880 | 电话:38460091 | | | 传真:58968880 | 传真:68542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