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共和县“一事一议”沙珠玉乡直乃亥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竞争(中午发布)性谈判公告7月20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共和县“一事一议”沙珠玉乡直乃亥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共和县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委托,拟对共和县“一事一议”沙珠玉乡直乃亥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督单位:共和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8520708 |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