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东方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与报名项目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3) 拟提供产品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地区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方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033-184SF2018010) 3、预算编号:01-18-23300,01-18-23305,01-18-23313,01-18-23334,01-18-3293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分为五个独立包件,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报名。包件一:C型臂透视机,数量1,预算360万元;包件二:半导体激光治疗系统,数量1,预算200万元;包件三:电生理多导仪,数量1,预算300万元;包件四:光学干涉断层成像系统,数量1,预算金额350万元;包件五:支气管镜诊疗系统(软镜),数量1,预算金额200万元。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14100000.00元(国库资金:141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 制造商或地区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为代理商); 4.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5.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请各投标人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4楼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包件,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15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8-15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纸质投标文件一正正副并密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中国国际招标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东方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 | | | 邮编:200120 | 邮编:200122 | | | 联系人:任老师 | 联系人:王玉凤、余日红 | | | 电话:38804518 | 电话:58300777*8011、8015 | | | 传真:38804518 | 传真:583047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