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26日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上午发布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26日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2018ZHYX07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明 项目联系电话:186430776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港南大路3777号 联系方式:吕文苑0431-821588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明1864307762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2018ZHYX0721 一.招标条件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已经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KGCGZX2018-013号政府采购申请委托招标审批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二. 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2.2规划范围: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248平方公里; 2.3招标内容: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级新区设立管理办法》,《国家级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环境评估报告编写技术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2.4采购预算:165万元; 2.5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成果; 2.6项目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7成果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依法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具有同类或类似工作业绩;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6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6日至 2018年8月1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1日9时30 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2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期限为2018年7月26日至 2018年8月1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港南大路3777号 联 系 人:吕文苑 联系电话:0431-82158812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 系 人:赵明 联系电话:18643077622 监督机构: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平 联系电话:0431-82158633 2018年7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依法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3.2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具有同类或类似工作业绩;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6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0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投标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2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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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长春 招标 朝阳区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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