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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31日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上午发布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偃师市夏都大道三期(夏都大桥南端—古城快速通道)新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7月31日

时间:2018-07-31 06: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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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00403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河南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关于:2018年07月31日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上午发布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偃师市夏都大道三期(夏都大桥南端—古城快速通道)新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7月31日的信息
来源:河南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31日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上午发布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偃师市夏都大道三期(夏都大桥南端—古城快速通道)新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7月31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夏都大道三期(夏都大桥南端—古城快速通道)新建工程施工,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偃师市夏都大道三期(夏都大桥南端—古城快速通道)新建工程施工。

2.2 项目编号:偃公建[2018]089-1号

2.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 项目概况:夏都大道位于偃师市中心城区西部,南北走向,北起首阳山片区夏都大桥南端,南至古城快速通道,全长1941.043米。规划为城市道路,设计车速60km/h。道路红线宽度61米,横断面为四副路断面形式,横断面组成为61米(红线)= 3.5米(人行道)+5.5米(非机动车道)+4.5米(绿化带)+15米(机动车道)+4米(中央隔离带)+15米(机动车道)+4.5米(绿化带)+5.5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施工包括道路,交通,涵洞,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绿化工程。

2.5 项目建设地点:偃师市境内。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 建设工期:300日历天

 2.8 预算金额:约4800万元。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提供2017年07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一年及以上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评定职称满三年),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并提供2017年07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一年及以上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

3.4 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5 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6 须提供2015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3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道路工程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中。

3.8 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开标时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1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8年 07 月 31 日上午8:30至2018年 08 月 06 日下午18:00

5.2本次招标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ssggzyjy.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建设工程”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63922311)。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 08月 16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

7.2 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同发布公告网站,否则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华夏路18号

联系人:曲胜利

电  话:13849929801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符茜凯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

2018年07月 30 日


来源:河南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项目   道路   河南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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